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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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南侧、椒江区运管局西侧地块。

 项目征地面积3282m2,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8405m²,绿地率12%,容积率2.06,建筑密度26%。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建筑物、道路管线及配套设施、绿化三个部分。工程建筑物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共计1.42m3,其中土石方1.10m3,钻渣0.32m3;填方量0.28m3,其中表土0.02m3,土石方0.22m3,碎石0.04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土石方0.02m3;借方0.24m3,其中土石方0.18m3,表土0.02m3,碎石0.04m3,由合法料场商购或周边其他建设项目剩余表土;余方1.38m3,其中钻渣0.32m3,土石方1.06m3,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单位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置。

      工程计划于20214月开工准备,于20233月完工,施工期24个月。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13月委托杭州世达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为此,本公司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于20213月编制完成了《台州市交警局直属一大队二中队(含事故处理中队、铁骑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最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现进行全文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316日至2021331日。

      若有异议,请联系建设单位 :蒋剑龙15325653930

                                 编制单位:陈清1387962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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