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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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台县章前综合供能服务站位于位于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S323省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区域。

  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991m2,建筑物占地面积864.25m2,总建筑面积685.28m2,其中站房占地面积196.18m2,建筑面积392.36m2;罩棚占地面积659.43m2,建筑面积288.60m2;卸油一体化设施占地面积8.64m2,建筑面积4.32m2。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绿地面积1048.7m2,绿地率15.0%,容积率0.10,建筑密度12.36%,社会车辆停车位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个。

  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开工准备,于2022年12月完工,施工期14个月。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委托杭州世达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为此,本公司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于2021年10月编制完成了《天台县章前综合供能服务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最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现进行全文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6日。


  若有异议,请联系建设单位:陈智江 13586151557

             编制单位:赵敏13088615558;

天台县章前综合供能服务站水保方案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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